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第三次出台支持加快海西建设的“九条”优惠政策中,有四条涉及商标品牌建设,我省工商系统通过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提起异议、提出争议、查处侵权、争创驰名商标等5个途径,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助企业发展。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注册商标139243件,占全国总量的4%,平均每100户企业拥有注册商标53件。全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达 721件,占全国总数8985件的8%,仅次于浙江、广东,位居全国第3。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共有地理标志商标56件,占全国总数566件的 10%,居全国第2位。这样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省工商部门近年来对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方面的指导。
商标注册成功了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还有可能被撬墙脚的,而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法宝”就是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对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初步审定商标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企业注册在先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或是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的,均可以在商标初步审定三个月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将危及或影响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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