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法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由此可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同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产品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国家对办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持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予以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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