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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大项目须先过“专利关”

今后,投资重大经济活动、支持重大科研项目等,都必须经过有关专家的专利审查,在没有重复研发及侵权等情况下,才能最终上马。这是从昨日举行的全市 2009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

重大经济活动及项目,需要进行前期的专利审查,分析掌握其所在领域的专利申请等情况,否则就可能导致专利侵权,项目流失。据了解,几年前贵州省一个 投资20亿元的“微硬盘”项目,就因为事前没有对项目进行相关专利的审查,造成专利侵权,而最终投资失败。

为此,我市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机制,成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专家委员会,对重大经济活动及项目中涉及的专利进行特别审查。

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是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经济投资项目等,都在专利审查之列。审查内容则包括项目涉及的专利是否已经 授权,专利技术的输出方和转让方是否是该专利权的合法拥有人等。

“专家还会对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是否与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一致等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随之预测技术的知识产权前景及可能出现的侵权风 险。”他说,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避免项目重复研发、专利技术盲目引进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提高投资效率。

那么,哪些项目及经济活动需要进行专利审查?该负责人透露,企业、园区以及区县等有关市财政性资金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国 有及国有控投企业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具有重要专利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并购、重组、转让项目等,都需要提前对委员会申请提前的专利审 查。

目前,我市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有望在年内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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